课题名称的具体表述方式

有了好的选题还不等于就有了课题名称,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选题是指明了方向,圈定了范围,不管这个方向有多么明确,范围有多清晰,毕竟还不是一个具体的、可以白纸黑字落实在申报书上的课题名称。

选题的重点在于选择,是去寻找和探索,而课题名称的重点在于落地,追求精准和规范。这篇文章就是想和大家谈一下如何确定课题名称的具体表述方式。

一、25—40个字之间,不加副标题

课题名称一般是25字到40字之间,而且不加副标题。据说有人对国家社科基金获批立项的课题名称进行过大数据分析,课题名称在25到40字之间的中标机会最大,越接近25字,中标率就越大。大数据时代带给我们许多外部描述性的结论,这些结论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这种概率分析带给我们的启示在于,是要求我们把自己的课题名称写得尽量简约、精准,这样的课题名称更容易清晰呈现研究选题的内容,更容易给评审专家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一来,我们申报课题获批立项的机会也会随之提升。

 二、确保研究对象在课题名称中做主语

要确保我们拟定选题的关键词在课题名称中做主语,而不是什么定语状语补语。举个例子,现在很多人都愿意在课题表述中使用在某个视角之下的某个问题研究,如果我们拟定选题的关键问题是“法治精神”,那就绝对不能表述为在法治精神视野下的某个问题研究,这就偏了,“法治精神”在课题名称中成了定语了。我们必须确保“法治精神”在课题名称中以主语的方式出现,让它成为课题名称之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那个词,它是主语。

 

 三、“问题型表述”与“陈述型表述”

需要注意的是,我在这里说的“问题型表述”所对应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问题意识。作为一个常识,问题意识是任何研究都需要的,它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踏板,通过它我们可以去探索未知,寻求方法,找到答案。而且我们通过对于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的解读以及对于《课题指南》的阅读,可以发现那里面的选题都是具有鲜明问题意识的,而我们每个人的选题也都是带有问题意识的,这算是共性了,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具体课题名称的“问题型表述”。

我理解的“问题型表述”是要用我们的选题去观照现实,依托或契合国家大政方针,围绕当前一个时期需要应对和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做出回应,或者是以满足国家需要,促进国家发展为目标来设计课题名称的具体表述方式。

如果我们把“问题型表述”搞清楚了,与此相对应的“陈述型表述”也就变得容易理解。这种表述方式其实就是围绕选题做出一个最为概略性的研究陈述,然后就把这个陈述直接作为课题名称。

我给大家列举几个“问题型表述”和“陈述型表述”的例子,大家一起来体会。

问题型表述

汉语特殊型语言障碍儿童与高功能自闭症儿童语法能力对比研究(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课题)

欧盟的难民危机、移民融入问题及其治理研究(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课题)

城市交通治理中路权冲突及其解决机制研究(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课题)

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创建及风险控制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课题)

宗教工作法治化与新疆社会稳定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立项课题)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中村落体育的社会功效与实现路径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课题)

……

陈述型表述

中国边疆学原理研究(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课题)

儒家教化论(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课题)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2017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课题)

社会资本与近代企业发展(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课题)

论公民福利权利之基础(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课题)

征服美洲(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立项课题)

大家可以体会一下两者的不同,然后我要说出自己的观点: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时候,问题型表述比陈述型表述更受欢迎;而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时候,陈述型表述比问题型表述更受欢迎。

这个观点其实比较容易解释。问题型表述更符合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公告的精神,这种表述看上去也更能回应国家的需要。国家社科基金的年度项目是国家引领社科界学者为国家发展出谋划策的,因此一般来讲,越能回应国家的需要,就越容易中标立项。

而陈述型表述则更适合于国家社科基金的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因为这个这两个项目的定位是鼓励和支持基础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以及把中华学术的精品推向世界。在《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中明确指出“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在《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中明确指出“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项目申报类别,而在“问题型表述”与“陈述型表述”之间做出选择,定位自己的具体课题名称表述方式。

 

 四、契合《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选题和方向性选题

这一点建议是专门针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而言的。就是说,在我们设计具体课题名称的时候,不要忘记结合《课题指南》来做。

虽然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在填报的时候,在项目类别栏里有“一般自选项目”和“青年自选项目”,但我觉得就算是自选项目,也尽可能地和《课题指南》相贴近为好。每次我们都能看到申报公告里写的是鼓励自选项目的,但是好多数据反馈回来的信息都是和《课题指南》有关联的选题更容易中标。

2018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课题指南》有一个新的变化,把指南中开列的选题分成了“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加星号的选题是具体条目,未加星号的选题是方向性条目。所以提醒大家在进行课题名称设计的时候,要注意进行区分。

关于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之间的区分,项目申报公告里说得很清楚,我就不再画蛇添足了,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进行选择就好。项目公告里的原文是这样说的: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这就是我关于确定具体课题名称的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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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好的选题还不等于就有了课题名称,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选题是指明了方向,圈定了范围,不管这个方向有多么明确,范围有多清晰,毕竟还不是一个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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